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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网,为了网络空间的“天朗气清”
网络生态治理要常抓不懈、力求实效,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防止各类问题反弹反复。图为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民警对辖区内的网吧进行治安检查。摄影/新华社记者陈飞
以“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为主题,融合“净网2019——全民网络安全教育展”的第六届“首都网络安全日”系列活动,近日在北京举行。净化网络空间,清除违法不良信息,完善行业监管机制,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再次成为人们集中关注的焦点。
对此,有不少全国人大代表呼吁:继续健全信息网络法律制度,制定针对青少年的网络使用、信息安全等法律法规;继续强化政府监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加强教育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形成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不良信息严重污染青少年的身心
尽管我国法律明文禁止传播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但一些网络平台对于不良内容的认定并不严格。央视记者通过持续调查发现,网络不良内容通过各种方式向未成年人传播。
某些网站上,色情信息泛滥,充斥着大量教唆、诱导青少年犯罪的图片和文字内容,严重地污染了青少年的身心。
朋友圈被各式各样拼凑而成的文章刷屏,内容良莠不齐、真假难辨,掺杂着各种猎奇、色情等内容,内置营销广告,甚至暗藏骗局。
一些不良APP传播欺诈、迷信、暴力、色情、反动等信息,操纵舆论、妖言惑众,严重践踏社会底线和公众道德良知。
一台电脑、一个账号,搭成一个直播间。便捷的生产方式下,对青少年有害无益的直播乱象颇遭诟病。
央视记者通过调查还发现,一些打着学习类名号的软件和微信公众号因为管理缺位,放任不良的内容传播。“凿壁偷光”的历史典故遭网友恶改成了“凿壁偷窥”,对青少年的学习认知带来严重影响,抹黑社会风气,败坏公序良俗。
“在我国1.69亿未成年网民中,30.3%的未成年人曾在上网过程中接触到暴力、赌博、吸毒、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由团中央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
“网络污染的不良影响映射到现实社会生活中,对文化、经济等日常生活造成严重的危害。”全国人大代表明生认为,长此以往,将进一步扰乱网络秩序、损害国家安全、侵犯公民权益,甚至侵蚀、颠覆维系社会安全的主流价值观,改变公众的认知模式,恶化和毒化舆论环境。
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认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法律有待健全,政府监管机制有待完善,清除有害信息力度有待提升,对青少年的引导教育有待加强。
建议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
央视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网络平台对本应开展的未成年人上网审核、不良信息举报机制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助推了不良内容的蔓延。
据记者了解,对于网上大量存在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不良信息,目前网络平台在处理时普遍采用的是“通知—删除原则”,即“有人投诉举报,网络平台进行删除”。但是,“通知—删除原则”存在反应滞后的情况,不良信息会持续影响青少年身心。
“作为一个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平台在接到投诉的时候,既然有日志保存,那么它就应当知道这种违法情况的存在。如果它没有采取必要措施,没有及时屏蔽断开链接或删除的话,那么它承担的责任就是一个共同侵权的责任,甚至是犯罪的共犯的责任。”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
除了履行接到通知、必须马上删除的义务以外,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雪梅认为,还要给网络平台增加义务。“要增加它报告的义务,如果网络平台发现了不良内容没有报告,应该对网络平台作出处罚。”
净化网络环境,网络平台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与此同时,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认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立法在法律位阶上有待提高,必须加紧制定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我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但这些规定都较为原则,缺乏具体的实施措施,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信息保护需求。”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苏军认为,应当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增加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立法内容,从各方面为未成年人建立网络安全保护网。
针对不少网络游戏中充斥着暴力、色情等内容,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现状,全国人大代表张汝财认为,有关部门应尽快立法加强网络游戏管理。
张汝财表示,我国目前只有《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严格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管理的意见》,立法工作还需加紧跟进。
对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
在健全完善针对青少年的网络使用、信息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同时,继续强化政府监管,综合运用行政、技术和宣传手段,对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健全“网络游戏分级”“网络产业审批管理”等制度,是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
“首先,应加强公安、网信、文化、广电、工信等部门间协同监管,完善技术手段,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弥补监管空白。”全国人大代表孔涛指出,还应推动网络平台利用自身技术优势,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提升管理能力。
与此同时,孔涛认为,应发挥社会治理作用,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一方面要鼓励用户对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另一方面应要求网络平台优化现有投诉举报入口,针对相关文件要求设立更加便捷完善的举报渠道,不断促进网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还应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制度,将目前行业公约中的主播黑名单制度应用到行业监管中,实行联动管理。”孔涛建议,对引发极其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平台,给予吊销企业执照处罚,相关人员终身禁入网络传播、新闻传播、出版、广电等相关行业,提高网络平台企业试错成本,维护网络健康发展秩序。
记者从国家网信办得到消息,今年1月以来,国家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网络生态专项治理工作。仅今年前两个月,累计清理涉网络生态问题的有害信息4437万余条,关闭、取消备案网站1462家。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指出,网络生态治理要常抓不懈、力求实效,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防止各类问题反弹反复。
引导教育青少年形成健康上网的习惯
互联网已成为人们生活、工作、学习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和渠道,但是互联网中有鲜花也有杂草,在引导青少年合理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通过教育手段培养加强他们的安全上网意识至为关键。
曾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的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办公室副主任胡发清认为,网络安全教育宜“疏”不宜“堵”,要加强青少年的网络素养教育,正确引导他们健康上网、绿色上网。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督促培养孩子形成健康良好的上网习惯,这是所有父母应尽的责任。从这个角度来说,家庭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也是所有父母的共识。
“学校教育也很重要,期望在课程建设中专门增加网络德育教育的内容。”从自身长期从事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践经验出发,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团委书记孙京菊说。
孙京菊表示,希望在思想品德课、心理课、语文课,甚至一些选修课中增加网络德育的内容,以道德意识引领为源头,明确青少年道德选择的价值取向,重点培养青少年道德选择的能力。
“要正视青少年的青春期生理、心理特征,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力量广泛开展网络素养教育,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力度,培养未成年人判断取舍正确利用网络的能力。”全国人大代表岳喜环认为,教育部门和社区等有必要对无力承担教导责任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指导工作。
同时,岳喜环提出,要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加强社区与教育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合作,共同营造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形成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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